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
一、学校全称: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
学院概况: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石家庄市政府重点建设的低碳、生态、智慧新区——正定。创建于1924年,始称“直隶第八师范学校”,1953年改名为“河北正定师范学校”,2007年改建为“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”。
二、相关专业招生要求
1.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等有关规定,体检合格。
2.空中乘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,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,志愿填报时在专科提前批填报。该专业要求考生思想进步、面容端正、肤色好、身体健康、身材匀称、性格开朗;要求女生身高1.63~1.74米,男生身高1.74~1.85米;要求体重(千克)=[身高(厘米)-110]±[身高(厘米)-110]×10℅;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(E型)表上不低于4.8;要求色觉、嗅觉正常,面部、颈部、手部及其他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;要求无精神病史、肝炎病史、无慢性病史、无明显内外八字;要求口齿清楚,中、英文发音基本标准,听力正常。
3.考生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,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4.护理专业在我院南校区就读。
三、录取原则
1.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,并适用于投档、分专业等录取环节。
2.对投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,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艺术类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联考成绩,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专业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、速写、色彩单科成绩,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3.专业安排:对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其第一专业志愿。因考生体检等条件不符合其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要求时,即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,依此类推,均不符合其填报所有专业要求时: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;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,调剂到其他适合专业予以录取,若考生条件均不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。
4.一志愿录取缺额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是否进行二志愿征集。
5.新生报到后,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,对于弄虚作假、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四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。
学院概况: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石家庄市政府重点建设的低碳、生态、智慧新区——正定。创建于1924年,始称“直隶第八师范学校”,1953年改名为“河北正定师范学校”,2007年改建为“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”。
二、相关专业招生要求
1.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等有关规定,体检合格。
2.空中乘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,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,志愿填报时在专科提前批填报。该专业要求考生思想进步、面容端正、肤色好、身体健康、身材匀称、性格开朗;要求女生身高1.63~1.74米,男生身高1.74~1.85米;要求体重(千克)=[身高(厘米)-110]±[身高(厘米)-110]×10℅;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(E型)表上不低于4.8;要求色觉、嗅觉正常,面部、颈部、手部及其他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;要求无精神病史、肝炎病史、无慢性病史、无明显内外八字;要求口齿清楚,中、英文发音基本标准,听力正常。
3.考生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,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4.护理专业在我院南校区就读。
三、录取原则
1.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,并适用于投档、分专业等录取环节。
2.对投档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,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艺术类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联考成绩,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专业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、速写、色彩单科成绩,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3.专业安排:对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其第一专业志愿。因考生体检等条件不符合其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要求时,即录取其第二专业志愿,依此类推,均不符合其填报所有专业要求时: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;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,调剂到其他适合专业予以录取,若考生条件均不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要求时予以退档。
4.一志愿录取缺额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是否进行二志愿征集。
5.新生报到后,学院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,对于弄虚作假、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。
四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。
五、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,由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(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)。
2020年招生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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